问题内容:
被吸收合并企业的房地产老项目,因施工方和建设方变更,重新申领了施工许可证,适用老项目还是新项目?
答复内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溧阳市胜达会计记账有限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溧阳溧阳周边财务外包,一站式代理记账代理,溧阳企业登记注册,代理纳税申报等服务,公司已从事溧阳溧阳周边代理记账事业多年,品质保证。了解代理记账业务欢迎来电!
溧阳周边专业代理记账公司,给你放心靠谱的代理记账服务